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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项措施加快推动“十四五”期间非化石能源发展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1-03-30
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3月30日(星期二)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,邀请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,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,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、新闻发言人李福龙,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、新闻发言人李福龙回答了记者问题: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,请问“十四五”时期国家能源局将如何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?谢谢。
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、新闻发言人李福龙:
这位记者朋友提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,刚才章建华局长已经对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举措、行动、政策作了非常明确深刻的阐述和介绍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们国家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2.1%提高到15.9%,平均每年提高了0.76个百分点。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%左右,今后十年平均每年要提高0.9个百分点,相当于平均每年要增加非化石能源大约7000万吨标准煤,任务确实非常艰巨。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,准备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、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。我们正在研究拟定“十四五”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,把发展非化石能源,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放在突出位置,初步测算“十四五”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%,比“十三五”要提高20个百分点,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,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%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。同时做好国家能源规划、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,把推进低碳转型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。
二是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,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,坚持生态优先,以西南地区、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,开发建设水电站,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,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。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、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。
三是优化新能源发展布局。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建设,有序推进风电、光伏发电的集中式开发,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;另一方面要加大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,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,特别是推动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的光伏发电、分散式的风电。
四是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建设。继续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,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,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,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、新型储能的研发应用。适应新能源大规模、高比例发展,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,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。正像刚才黄学农司长介绍的,这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,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。我就介绍到这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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